中方县政府出台文件
完善无地少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
11月5日,中方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中方县城市规划区(不含怀化工业园)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政发[2012]13号)文件,完善无地少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
文件规定,符合安置条件、持有县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外,可以由本人申请,经县残联、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审核后,县财政局按以下标准统筹安排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一级残疾每人每月16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120元,三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四级残疾每人每月60元。县残联按月按标准将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直接发放到残疾人个人银行账户。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方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