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泸阳镇综合服务平台、花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中方县政府办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点击数:36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中方县泸阳镇综合服务平台、花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61112016116
   
     话:07452812369(兼传真)
   
电子邮箱:zfxhbj@163.com
   
通讯地址:中方县城南湖中路90号中方县环保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方县泸阳镇综合服务平台、花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楼北面

工程概况:中方县泸阳镇综合服务平台、花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选址在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楼北面,总投资200万元,拟建设泸阳镇综合服务平台、花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1200平方米。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方县泸阳镇建设总体规划和环保选址条件。

 二、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排污特点和外环境特征,空气环境质量不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00年修改中的二级标准水平;声环境质量维持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维持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1、要求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堆放、设置围幛等措施控制扬尘;
     
2、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排放;
     
3、各种机械设备应加强维护,防止带病运行,以降低噪声,同时要加强管理,限制施工时间,晚上严禁高噪声作业,尽可能把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4、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中方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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