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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6 点击数:2815


 中财绩〔2017〕154号

 

关于全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16〕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和《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函》(中财绩函〔2017〕24号)等文件要求,我们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特此报告。

 

附件:中方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中财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日



中方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

经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方县财政局《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和《中方县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中财绩﹝2017﹞80号)有关要求,受县财政局委托,怀化长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9月至10月对中方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共计384.10万元,包括2个子项,分别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经层层筛选、逐级申报审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批复》(湘农联2016135号)、(省财政厅2016﹞132号),我县被批准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分别为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和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以中央财政支持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相结合,2016年我县共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资金投入数额(万元)

合计

其中:

上级资金

自筹资金


总计

280

50

230

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

120

30

90

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

160

20

140

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该专项资金额度为334.1万元,属持续性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项目根据《中方县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5年开始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成全县7万户的入户调查摸底,并于2016年完成所有农户承包丘块的现场指界认定工作,确保2017年完成所有农户承包地的确权颁证工作。

二、绩效评价情况

20177月,县财政局下发《中方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财绩﹝201770号),提出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等工作要求,9月至10月,绩效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财务会计资料、检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验收及档案管理等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抽查的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384.1万元,占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总额的100;并在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上开展了实地调查问卷。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截止20161231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已全部到位,拨入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截止2016年底累计使用30万元,剩余 20万元于2017年7月份前拨付使用完,专项资金使用率为60%。

2016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累计支出30万元,其中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支出20万元,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支出10万元。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专项资金

截止20161231日,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专项资金334.1万元已全部到位,拨入县财政农业股。截止2016年底累计拨付至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50万元,累计使用23.04万元,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率为7%。

2016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出为23.04万元,为前期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调查摸底、人员培训、确权宣传、工作督查等与确权颁证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56号)和《中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我县财政部门由农业股实行对口管理,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了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的报账制,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和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凭单据清单和佐证照片及项目验收表进行报帐,通过转帐对公方式支付。

根据《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5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确权颁证补助资金管理。我县财政部门由农业股实行对口管理,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了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坚持实行实施单位报账制,但未实行专人、转账、专户三专管理。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

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被批准为2016年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地点为中方县新建镇岩门溪村,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0万元,请求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按照《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已完成,于2016年12月19日申请县财政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组织验收。并于2016年12月28日验收完成,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地点为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吉都堂村,项目总投资为16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40万元,请求财政支持资金20万元。按照《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基本完成,于2017年3月28日申请县财政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组织验收。并于2017年5月4日验收完成,项目基本完成,欠实施内容的第三项质量标准、产地认证未完成。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目前仅有花桥镇、铜湾镇、新建镇尚有部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工作进入扫尾阶段,7.5万户入户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已完成85%的工作量,未全部完成的乡镇正在加班加点布置安排,力争在最快时间内全面完成入户调查摸底任务,确保2017年完成所有农户承包户的确权颁证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严格遵循《中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流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业务流程图》,项目经层层筛选、逐级申报审查,严把项目申报关,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监督项目组织实施,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要求,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以县财政局、农业局和农村经营服务站三家单位组成了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以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制、业务人员现场指导制的三重责任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专业合作社的正确发展。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为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中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中政办函〔201533号)。

20156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农村产权登记颁证动员大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各乡镇认真组织部署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县局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了16个乡镇的宣传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于20158月、20165月、20168月共三次对各乡镇确权颁证登记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各部门、各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开展。

五、项目绩效及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成后,可依托现有的新品种、新技术、设施设备和核心示范基地优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周边农户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同时也促进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效率效益

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申报获批2016年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创新试点项目,于2016年9月29日申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19日项目实施完工,申请县财政局、农村经营服务站组织验收,于2016年12月28日验收完成,验收结果为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后,合作社产业化经营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中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率。

3.社会效益

按照“运作规范、管理民主、完善服务”宗旨,加强示范点建设,使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成为具有凝聚力、吸引力、运作规范、前景良好、引领本地及周边群众致富的重要组织。目前,全县专业合作社达274家、家庭农场56家,省级示范社有8家。这些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加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管理和技术发展水平,增加农户的创收途径,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引导了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可持续性

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村经营服务站联合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资产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用,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及时反馈情况,加强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交流和培训,建立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倡导了“技术、经营、服务”三位一体的紧密型农民生产经济合作组织,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中方县2016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的设定,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88分(详见附表2),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申请名目和使用范围不符

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20万元的项目名称为三叶海棠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根据我们现场评价,实际实施的项目是青钱柳基地建设。

(二)未设立专户专账管理,未严格执行报账制

农村经营服务站收到和支付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专账核算和管理,存在资金打捆使用现象,不利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归集和评价。中方县建新龙牙百合育种专业合作社和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分别报账30万元和20万元,提供了合同、收据、领据、销售清单及验收表复印件,均未提供原始发票复印件,不符合《中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要求。

(三)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目标

部分项目取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实际未如期完工或未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如中方县骏峰瑶山三叶海棠专业合作社申报“新技术、种苗推广即三叶海棠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取得湘财农指﹝2016132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0万元,于2017年8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中方县经管局取得“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补助资金项目”湘财农指﹝2015305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334.1万元。由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所需的1:2000航拍影像图无法按时正常提供及技术人员不能正常到位等因素影响,致使全县土地确权现场指界认定工作严重滞后,导致未能按照工作方案如期完成进度,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资金仅使用23.04万元,严重影响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的效益发挥。

七、有关建议

(一)设立专户专账,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针对现代“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必须设立专户专账核算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严格执行报账制,凭合法合规的原始发票报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主体和使用范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按期完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应督促项目执行单位认真履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按要求及时完工。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使财政部门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项目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衔接配合,提高资金使用合力

加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与财政专项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有效对接,统筹处理好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奖励等试点以及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关系,沟通协调,做好衔接配合,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使用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之杠杆作用。

附件:1.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xlsx


      2. 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xlsx